1、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以中外合资经营形式,共同投资设立的经营电信业务的企业。
2、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可以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具体业务分类依照电信条例的规定执行。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业务的地域范围,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3、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投资者和外方投资者在不同时期的出资比例,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4、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批办理机构:工业与信息化部/省通信管理局
审核部门:工业与信息化部/省通信管理局